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指标1人,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指标
各二级学院(部)推荐指标为1人
二、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未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未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二)业绩条件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报名(2023年5月22日-5月23日)
1.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进行报名,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下载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一式2份,同时报Word版;
2.整理相关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二)二级学院(部)审核推荐(2023年5月24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各二级学院(部)推荐指标为1人。2023年5月24日下班前请将本部门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资格审查表、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847165043@qq.com。 (三)学校相关部门复审
由学校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对所有二级学院(部)推荐的人员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议推荐
由学校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按学校推荐指标进行评议推荐。
(五)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六)公示上报
2023年5月22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