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指标1人,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4.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业绩条件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
1.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并结合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排名前3位)。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报名(2023年5月22日-5月23日)
1.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下载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一式2份,同时报Word版;
2.整理相关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的教学管理项目(课题)情况:教学管理项目(课题)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3年5月24日下班前请将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847165043@qq.com。
(二)学校相关部门复审
由学校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
(三)专家评议推荐
由学校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复审合格人员按学校推荐指标进行评议推荐。
(四)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五)公示上报
2023年5月22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