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37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的对象,为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的在岗人员。
二、推荐指标
(一)2023年我校可推荐教学管理人员1人,教学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共2人。各类别名额之间不得调剂。
(二)凡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分配指标限制。
三、申报条件
各类人员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37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自行对照申报条件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审批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0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各一份)交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28400196@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牵头,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37 号)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材料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人事处负责将其业绩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公示期7天。
(四)群众推荐
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高级职称教师代表就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表现进行群众推荐。
(五)专家民主评议
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外事处及相关专家参与,根据申报人员学术成果、工作业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六)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
(七)拟推荐结果公示
人事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