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豫医保中心函[2024]37号文件,现将我校2024年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我校体检周期内正常享受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
体检分为三个项目,参检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从项目一、二、三中任选一套项目参加体检,每一个项目均由基础项目和自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参考附件。
三、体检时间
体检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体检医疗机构
参检人员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见附件。
五、体检流程
体检流程分为预约体检、现场确认和体检结果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
人事处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