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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失范警示教育案例(三)
日期: 2025-03-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案例一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某某发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虚假同行评议、文章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

处理结果: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撤销当年取得的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追回因职务、等级晋升已享受的相应工资待遇;撤销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学术奖励,追回相应科研奖励经费。

案例二 华中农业大学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经调查认定,在学术方面,黄某某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1项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和1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使用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主编出版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重复了他人出版教材的部分内容,且未注明出处。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指导学生失职失责、言语不当、敷衍教学问题。在财务方面,存在对部分研究生少发助研津贴问题;2018年以来累计报销耗材、测试费等共计69.63万元,报销“山竹醇”标样购置费5笔合计0.60万元;经查验,所有报销票据真实。

处理结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该校决定:撤销黄某某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撒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撒稿、撤项;停用其主编的某教材。对黄某某所在学院通报批评,对学院相关责任人作诚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来源:人民网2024年2月报道)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案例三 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张某不雅行为问题。2021年8月,张某拍摄并在网上保存不雅视频,后被泄露。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撤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十级降至十一级等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所在系党支部书记、行政副主任进行约谈,责成系党组织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查。(来源:教育部政府网

3.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案例四 扬州大学教师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华某某以辅导毕业设计为由,约学生单独外出,在私家车内对学生有性骚扰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华某某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取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来源:澎湃新闻)

4.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案例五 某高校经济管理系辅导员陈某读完硕士研究生后留校工作后便负责经济管理系新生辅导员的工作。参加工作之初,有的家长找到陈某,希望陈某对其孩子进行照顾,并带来了一些土特产,陈某都表示了拒绝。但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推移,陈某也听闻了其他同事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金、茶叶、烟酒等物品的事情。在经济管理系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前夕,张某的家长找到陈某,希望陈某能够照顾自己的儿子,并将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送给了陈某,陈某一开始表示了拒绝,但在张某的极力劝说下,陈某也就接受了购物卡。随后,张某的儿子也顺利当选了入党积极分子。陈某在担任辅导员期间,先后收取8名学生及家长的购物卡、红包及礼品等共计16000元。

处理结果:学校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经研究给予陈某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十一级降至为十二级,违纪所得被收缴,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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